一、项目名称:医用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挂网询价,最低价评分,在满足所有参数的条件下,采取一次报价最低价者中,如有两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者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三、采购预算:医用设备、器械(详见附件设备、器械清单),总价不超过20380.00元。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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