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现进行医院公开采购,资金为医院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FYCG20220707-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2022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件、套) | 标段预算总金额(万元) |
第一标段 | 医用负压吸引器 | 1 | 2.2 |
第二标段 | 立式灭菌器 | 1 | 3 |
第三标段 | 单人生物安全柜 | 1 | 2.8 |
第四标段 | 相差显微镜 | 1 | 4.6 |
第五标段 | 全自动血栓弹力图仪 | 1 | 3 |
a)项目地点: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b)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c)交货期:详见供应商须知
d)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参照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仅需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1〕12号)文件精神,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第147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提供);
3.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第147号)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在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
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采购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以彩色PDF版及报名表Word版发送到邮箱sfycgb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标段+(公司名称全称)报名资料”。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报名表中登记的邮箱号进行电子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41号
联系人:耿先生(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3253535386
附件一: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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