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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3-05-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行政区域哈尔滨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8日 11: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5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预算金额¥6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9578777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健康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451-88626695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0451-59578777
附件:
附件1报名表..xls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2023]1039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监护仪

20

2

40

2

有创呼吸机

2

11

2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非预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如下资格:(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2)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之一的证件,一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及信息表。二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领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hljzlgczx@163.com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黑财采[2020]2 号文采用“绿色通道”方式采购。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采购文件的询问

采购文件处项目经办人 详见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磋商公告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质疑提起与受理:

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已获取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人: 李女士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电话: 0451-59578777

(三)对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内一次性提交质疑材料;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健康路27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1-88626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51-5957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51-5957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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