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奥林巴斯7条电子镜维保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奥林巴斯7条电子镜维保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保修内容:高新手术室、内镜室奥林巴斯电子内镜7条维保一年。保修期间的任何故障需由供货商给予免费修复(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设备故障除外)。保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及零配件费等由供货商承担。
序号 | 类别 | 型号 | 机身号 |
1 | 电子支气管镜 | BF-260 | 2404252 |
2 | 电子胃镜 | GIF-Q260J | 2504227 |
3 | 电子胃镜 | GIF-Q260 | 2644140 |
4 | 电子胃镜 | GIF-XQ260 | 2723668 |
5 | 电子胃镜 | GIF-XQ260 | 2723842 |
6 | 电子肠镜 | PCF-Q260J | 2511067 |
7 | 电子肠镜 | CF-Q260AI | 2914244 |
2.保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及配件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3.配件要求:全新质量合格配件。
4.响应时间:2小时内电话响应,12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故障无法排除,24小时内提供备用机。乙方保证备用机的运行正常,直至故障设备完成维修并送还至科室。
5.对保修设备1个月一次巡检、3个月一次全面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由临床科室与医学装备部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维修与保养需通知院方工程师。维保结束前一个月对设备进行全面保养,对设备故障彻底维修,确保设备的性能指标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和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要求。保养包含且不仅限于: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电气环境监测等。维保结束后提供维保报告交于医院留存。
6.对内镜配套使用的主机、冷光源等设备提供除尘、维护等服务,不涉及更换配件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7.开机率≥95%,如果开机率低于95%,每低于1% 延长一个月保修期,若开机率低于90%,每低于1% 延长二个月保修期。
8.遵守医院疫情防控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范围。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8.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
【8:00-12:00 14:00-17: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的资质
3.1.1生产厂家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包含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进口产品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含所报产品)
3.1.2经营企业资质(若响应公司为生产厂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需含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需包含所报产品类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需包含所报产品类别)
3.2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的资质
3.2.1生产厂家资质: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3.2.2经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需包含经营一类医疗器械;若响应公司为生产厂家,无需提供)
3.3其它要求
3.3.1供货商经营范围内应包含医疗器械维修类相关资质;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或具有该项目维修能力证明资料
3.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3.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3.5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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