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智能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远望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T A ZB2022-12- 1
进场交易编号: TS-GC-20221205-01001
2.2 项目名称:智能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 泰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堂路以西,科技北街以北 ;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为泰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堂路以西,科技北街以北。地势较平坦,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厂区总用地面积为15260.59m2(合计22.89亩)。容积率为1.58。总建筑面积为30755.6m2。本次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2#、3#、4#、5#、6#车间土建施工、外墙施工、安装(室内给排水、暖通、室内电气)、门窗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及临水临电的施工准备工作;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2.6 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为: 86077547.47 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 (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 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公告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07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 (电子印章 )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投标人 )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 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5.2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泰安市远望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 60号
联系人: 冯经理
电 话: 0538-20908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双龙路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1003号
邮 编 : 271000 联系人:周光磊
电 话: 0538-8511886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8.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向招标 (采购 ) 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 ) ;异议 (质疑 ) 应符合本项目招标 (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 (采购 ) 文件 异议 (质疑 ) 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4 接受异议(质疑) 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光磊
联系电话: 0538-8511886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监督单位: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招投标指导科 联系电话: 0538-533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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