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的血管超声诊断仪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血管超声诊断仪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998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65045-20250114-815
4、采购项目预算:9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900,000 | 血管超声诊断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9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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